光明新区交通设施清洗刷新监理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光明新区交通设施清洗刷新监理
二、预算金额:5.8万元(暂定价)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五、资格要求:
(一)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评标或定标资格。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评标方式:抽签法
七、投标报价要求
(一)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暂定价,按下浮10%计取,该预算金额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暂定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部门审定为准。
(二)本次招标预算金额即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工作要求所列的各项全部内容的费用。
八、项目概况:
完成光明新区交通设施清洗刷新施工监理工作。
九、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二)项目工作要求
中标人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项目费用支付要求
监理费结算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计算,并按下浮率10%计取,且不超过概算或政府部门批复的相关费用。进度支付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经政府部门审计后付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