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城北新区(林馨家园西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艳春 0314-70729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平泉县平泉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陶金山0314-6064088 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0 采购用途 : 平泉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平泉县平泉镇城北新区(林馨家园西侧)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2)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物业管理二级以上资质;(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q.ggzyjyw.cn――网上报名系统――交易文件下载系统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2-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为期一年。总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4-7072909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