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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绿化保洁管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05 15:00:45|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绿化保洁管护工程项目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公司”)董事会以川成渝司函〔2016〕178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经成渝公司以川成渝司函〔2016〕178号批准,现由项目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对四川成渝高速公路绿化保洁管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所管辖的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决定对成渝高速公路清扫保洁、路产看护、绿化管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保洁: 
①道路两侧路肩范围内的路面(含正线及匝道)的清扫保洁; 
②桥面(含天桥、跨线桥)、泄水孔、中分带、立交区、路肩、边坡、边沟(包括排水沟等视线范围内白色垃圾清洁)、流水槽等处的清扫保洁; 
    ③除高度在 2 米以上标志标牌外的沿线交安设施清洗(含正线及匝道)。 
    ④成渝高速的道路产权看护。 
(二)绿化: 
路段内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防护林带、互通式立交区绿化、边坡生态防护、办公区、生活区周边绿化以及各收费站站内绿化、服务区绿化等所有绿化工程的修剪、浇水、松土、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防冻、刷白、零星苗木移植等养护工作。 
2.2招标范围:成渝高速公路全路段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工作,划分为   3  个合同段。 
其中:成都段合同编号BJLH1,起止桩号为2209+472―2136+254; 
      资阳段合同编号BJLH2,起止桩号为2136+254―2052+372; 
      内江段合同编号BJLH3,起止桩号为2052+372―1998+238,115+000―129+549。 
如管养范围发生调整,起止桩号以调整后实际桩号为准,相关工程量作对应调整。 
2.3服务工期:本次成渝高速公路绿化保洁管护工程项目招标的有效年限为三年,但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一年一签。每一年合同期满后,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的,经协商可续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高速公路日常保洁或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或高速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个及以上(含已完工及在建项目); 
(4)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5)相应的财力:2015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6)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3.2每个投标人可对 2 个标段进行投标,最终只可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12 月 6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有关通知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招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 
    投标人须在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上午8:30至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2月29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合同段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4 万元整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投标人如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提交投标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http://www.china.com.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 
邮  编:610066(成都) 
电      话: 028-85527394、028-84717424 
传      真: 028-85525350 
联  系  人: 易先生、任女士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盖章)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