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绥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一、项目编号:绥采计字【2016】256号二、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项目三、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预算金额(元)保洁服务项目见询价通知书1项129,315.49 四、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洁服务、物业管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3、供应商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与代理人身份证。4、供应商须提供物业服务企业标准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具有30万平方米以上的管理实体(提供所服务小区名单)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6、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要求;7、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五、潜在供应商报名须知: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采购公告附件处查阅下载询价文件。2、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上述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电话报名);3、报名地点: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受理处。4、报名及领取询价通知书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30分;不含节假日)。5、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为询价通知书公示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接到询价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询价通知书无异议。六、投标截止期及开标日期: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6年12月22日14时,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中心拒收。2、开标地点: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七、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截止日期: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洁服务项目2,500.00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6年 12月19日16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只接受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开标时须带汇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绥化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账 号:0845 5101 0400 1001 5汇款用途:2016-256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 购 人: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联 系 人:胡瑞民 电 话:13555363666集中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绥化市财政局西厢房楼五楼(绥化市祥和东街43号)。项目经办人: 郑国龙电 话:0455-8115012报名受理人: 李天瑶电 话:0455-8115012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4日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附件下载]256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