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石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石象湖国际乡村俱乐部四期2、3号地块”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石象湖国际乡村俱乐部四期2、3号地块 建设单位:石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岐山村、麟凤村,四至范围:东至岐山村四组,西至岐山村三组,南至岐山村三组,北至麟凤村四组;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石象湖国际乡村俱乐部四期2、3号地块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3878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859.19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0639.14平方米,其中:低多层住宅(别墅)建筑面积70248.12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91.02平方米(含业委会议事用房3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80.05平方米,其中:垃圾用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41789.75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467.79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0.51,绿地率:30.11%。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70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09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391.02平方米 , 位于2号地块上68号1-2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2号地块上68号1-2层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石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 15928601696 联 系 人: 杨博航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01月11日至2018年01月1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岐山村、麟凤村项目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01月1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岐山村、麟凤村项目所在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0日17:00前到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岐山村、麟凤村项目所在地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为合格的报名单位。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石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