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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海城物业公司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二次招标)

2018-01-08 14:40:48|作者:清洁吧
海安县海城物业公司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二次招标)
根据维修计划,海安县海城物业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部分小区屋面渗漏维修、路面修补、落水管更换维修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内容及要求1.海城物业部分小区,工程量和区域见附表[1]。2.海城物业应急维修施工程序及安全见附件[2]。3.总价不得高于 26340.00 元。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法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内务管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须具备:投标单位书面承诺中标后与招标单位签合同前,为施工人员缴纳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三)谈判保证金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元)。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现金,且必须在本谈判文件确定的期限前交至采购人。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为施工人员缴纳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二)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区域及项目分别填写单价及对应的工程量总价。报价包含材料、人工、保险、税费、安全等全部费用。(三)谈判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 A4纸。(四)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一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五)谈判一经开始,无论成交与否,文件一慨不退。四、谈判与定标(一)供应商须在 年 月 日14:30前将保证金和谈判文件递交海安县城管局4楼会议室(丹凤路69号),逾期将不能参加谈判;(二)采用多轮报价方式,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总价。(三)符合采购条件的最低报价中标价。(四)此次竞标活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必须三家(含三家)以上单位,符合招标单位要求后,对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竞标,如投标文件资料审查后有竞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不满三家时,不得开标。五、协议签订及工期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中标资格取消,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签订协议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六、付款中标人履行完协议,项目通过验收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工程总价的8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缺陷给予支付。七、联系人:彭春旺 电话:13506277096附件1工程明细.xlsx附件2施工程序与安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