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大邑县悦来镇场镇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及悦来镇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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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大邑县悦来镇场镇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及悦来镇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DYZCZ1627-1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采 购 人: | 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划: | 大邑县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邑县悦来镇惠通街2号 联系人:慧力 联系电话:028-88376173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 联系电话:028-88212148 | ||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 监督机构:大邑县财政局 电话:028-8821075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2-21 14:11 | ||
媒体发布时间: | 2016-12-21 13:00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一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相关经营范围。(2)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设置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承诺中标后在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设置分公司或办事处;凡中标公司服务费所产生的税费应在大邑县缴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2016-12-22 09:00 | 标书发售结束时间: | 2016-12-28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1-11 10:3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7-01-10 16:00 |
开标时间: | 2017-01-11 10:30 | ||
投标地点: |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地点: |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备注: | |||
保证金支持的缴纳方式和注意事项: | 保证金缴纳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仅支持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三种支付方式,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采购变更公告连接: | 无 |
附件:投标邀请.doc
注:公告的具体信息请以法定媒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