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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物业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2018-04-10 13:57:40|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物业服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PTZHX2018017

2、谈判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内容及要求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福建省、莆田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4、时间、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1)谈判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 日~2018年 4 月 18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在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购买谈判文件等材料。谈判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19 日 上 午 9 :00,谈判文件由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4)谈判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 4 月 19 日 上 午 9 :00,地点: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

5、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的响应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7)、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editchia.gov.c)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合同包(一)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 元)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莆田农商行中心支行,

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92 06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帐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8、以上如有变更,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信信息公告栏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 购 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99-1号

联系人姓名: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50265898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室开标室

电 话: 15715091388

联 系 人: 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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