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安保及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GZ2016-17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6【712】,采购预算:70万元,服务期: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6【713】,采购预算:92万元,服务期: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第一标项: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资质。
(二)第二标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保证金(第一标项:人民币7000元,第二标项:人民币9000元)已经递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金盖山路66号)。
标书售价(元):免工本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详见2号楼2楼休息区大屏公告)
七、开标时间:2017年2月7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详见2号楼2楼休息区大屏公告)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项:人民币7000元整
第二标项:人民币9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 1649 1350 5000 1649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3.投标保证金(第一标项:人民币7000元,第二标项:人民币9000元);
4. 第一标项: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资质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第二标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二天(即2017年2月3日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四)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月26日11: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