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人:华润置地(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招标名称:华润置地(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绿化养护服务集采 3. 项目概况:项目包含绿化养护(包含住宅项目和代征地)和大型绿化改造等内容。 3.1 成都区域内各项目的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乔木、灌木、竹类、草坪、地被(含草花)的浇水、施肥、修剪(含乔木的控高重剪)、造型、除杂草、零星补栽、病虫害防治、松土、防冻、防涝、绿化带内垃圾清理等一系列养护工作; (2)投标单位需达到绿化养护标准,对前期遗留的不合格项进行局部改造、调整、更新工作; (3)小区内绿化垃圾清运,预防人为、车辆对绿化带的破坏,绿化常识宣传活动等管理工作。 3.2 绿化养护投标单位式:由投标单位包工人、材料、设备、工具、器械等的全包方式,费用包含投标单位提供绿化养护的所有费用及绿化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3.3 绿化改造工程投标单位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检验、包维护、包风险、包验收合格。若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应由乙方负责。 3.4 合作期限:以《分项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3.5 标段划分:2个标段 4、资格审查标准: 4.1. 公司性质: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入围单位纳税资质要求:一般纳税人; 4.3. 公司资质:投标单位具有有害生物消杀防治的资质证书;投标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是与物业公司有同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公司); 4.4. 税务资质:报名人需提供增值税纳税资质文件,招标人必须选用一般纳税人的报名人;报名人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 工程业绩:有与一级资质的大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合作经验,且同时满足近三年内服务建筑面积30万平米以上单体项目的绿化养护服务。 4.6. 财务状况:报名人须提供 2014-2015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7. 经营状况: a. 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成都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b. 报名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c.华润置地已合作单位在华润置地2015年住宅项目承包商评估及定级结果中,年度定级在C级及以上; 以上a-b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 4.8. 项目经理: 4.9. 诉讼情况:报名人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件。 4.10当地备案:非项目所在地报名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备案登记证明资料; 4.11. 征信报告:报名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全套)。 4.12 体系认证:报名人通过IS0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若有IS0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 理体系认证、OHSMSl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也可提供); 4.13投标要求: a.报名人独立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招标; b.报名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行动在本次投标中围标、串标; c.报名人不得采用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d.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e.报名人不得采用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行贿等不当或不法手段; f.报名人不得与华润置地员工就标底、报名单位名单等商业秘密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以上a-f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在投标过程中一经查实违反上述要求,报名人将直接被列入华润置地“黑名单”,华润置地范围内不再使用,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14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胶装并打印页码); 4.15特别说明:报名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入围数量限制标准: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单位大于7家时将采用资格评分的方法,依据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要求,按照评分排名情况由高到低选择排名前 7 名投标人进入考察或投标阶段。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五. 6、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成都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成都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7、报名要求: 7.1. 网上报名: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按照指引进行报名。 7.2. 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持“身份证、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单位授权多人且多次参与报名的报名无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4-201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全套)、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以上所有材料(含合同、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打印页码)(具体资料名录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及要求)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翡翠城4期6号楼招标采购部报名,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7.3.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7.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4.5.联系人:廖工 7.6.联系方式:028-66310850 邮箱:CDZC@CRLAND.COM.CN 7.7.招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翡翠城4期6号楼招标采购部 7.8.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1. 7.9.报名起始日期:2017年1月17日17:00起至2017年1月19日17:00止,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7.10.废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废标处理:1、拟选定中标单位在澄清中要求提高报价,不按第一次报价签订合作协议的投标人; 7.11.弃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弃标处理:1、未在商务标中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下帐单影印件的;2、ERP招标系统电子文件与纸版文件不符;3、投标人不按照我司提供的清单格式,修改或采用其他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4、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回标。 7.12.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成都大区各项目的一次投标机会。招标过程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7.13.废标处理原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扣除投标保证金。招标过程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 7.14.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资料为伪造、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将报名单位列入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名册》,适用华润置地华西大区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