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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2017-01-19 15:34:28|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正文: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采购)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701-12013001-0002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1,775,768.00 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小姐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701-12013001-0002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采购)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75,768.00四、采购数量:一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单位:元)A包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虎门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招标)1.0详见采购文件1,775,768.00六、供应商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证书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2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报名需注意事宜: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9:30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十、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9:30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01月20日 至 2017年01月25日 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3号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2传真: 0769-22****82 邮编: 523000(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88传真: 0769-26****88 邮编: 52300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88附件:一:委托代理协议:1.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二:招标文件: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采购)-定稿.doc发布人: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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