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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保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5-07 18:59:42|作者:清洁吧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保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 JKZB-2018-009

3、采购预算:720000.00元

4、采购内容:检察院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日常管理服务等。服务期为1年。

5、费用支付:物业管理费按合同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1个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以往类似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活动中没有社会负面报道、不良记录、法律纠纷、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11楼11H室;

3、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亲自来购买文件的须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注: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投标协会)3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17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投标协会)3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____、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1071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11楼11H室

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0898-6857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