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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务集团物业公司车队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20 10:35:54|作者:清洁吧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042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务集团物业公司车队办公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以2016JSSB―004GC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一净水厂。2.2建设内容:新建二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560平米。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2.4招标范围:物业公司车队办公楼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伍万元投标保证金。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5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