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及西侧和增江大道中片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2018-2020年)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5月10日 12:0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及西侧和增江大道中片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2018-2020年)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增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10日 12: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30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会议室(光大银行后面) | ||
预算金额 | ¥345.4717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2653148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 020-827173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工 020-82653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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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公开文件.pdf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及西侧和增江大道中片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2018-2020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及西侧和增江大道中片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2018-2020年)
项目编号:GDYNJLZFCG2018-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26531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020-827173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工 020-8265314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及西侧和增江大道中片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2018-2020年);
2.采购数量:1项;
3.服务期:两年;
4.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及西侧和增江大道中片区提供环卫清扫保洁及相关服务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471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会议室(光大银行后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环卫清洁等内容,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说明: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前往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环卫清洁等内容,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4.《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①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②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③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