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银涂镇五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金湖县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项目名称为银涂镇五星村厂房室内地坪浇筑工程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地点:厂房在涂沟工业园区内惠民路与创业路交界向西第二幢。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1、厂房内浇筑水泥地坪1450平方米(室外场地的价格比照室内混凝土厚度按比例计算),按发包方指定地点施工。
2、室内平整压实后,打好水平,保证地坪增高。。
3、浇筑混凝土厚度为375px,强度C30。
4、场地高度与西侧地面相平。
5、工程款支付期限: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7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剩余的30%。
4、工程期限:7天,风雨无阻,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方书面通知,逾期完工每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市政工程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已入选金湖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已年检)。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建筑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章)报名,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
五、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10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10时止,节假日不报名。
六、报名地点: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竞标方式: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摇号)
银涂镇五星村厂房地坪浇筑工程,经银涂镇纪委核定明标底价为室内地坪按每平方米综合造价65元(含税)。
抽签(摇号时间):
2017年2月16日9时,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接受验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写弃权。
2、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弃权。
3、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视同废标。
4、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八、招标地点:银涂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报名地点和报名费:
报名地点: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费200元(不退),合同见证费按照工程总报价2%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十、竞标保证金:5000元,报名时交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十一、确定中标人:
按照报名顺序,由报名人当场选定号球,抽签(摇号)产生中标人。
发包人:银涂镇五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十二、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银涂镇五星村村委会
注:解交竞标保证金
账户名:金湖县银涂镇便民服务中心
账号:598014861000015
开户行:金湖民泰村镇银行银集支行
金湖县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