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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房大厦安保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2-10 21:35:01|作者:清洁吧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房大厦安保设施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采购单位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7:38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7:00  至  2017年02月15日 17:00
预算金额¥4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房大厦安保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房大厦安保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HJT-QZH-2017-3Q012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9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包1供应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音响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包2供应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电视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包3供应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半球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包 4供应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电动门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3、供应商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4、供应商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纪录;5、须提供有效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7:00 至 2017年02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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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6.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售价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7:00 至 2017年02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2月22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2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2月22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编号:WHJT-QZH-2017-3Q01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房大厦安保设施改造。

三、采购内容:货物。

四、预算价:人民币46.9万元整;

 

包1分区广播系统安装:¥8.3万元(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

    包2应急指挥中心建设:¥12.6万元(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包3监控安防系统补盲:¥18万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包4金属伸缩门安装:¥8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