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20:18: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就湖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JCZFCG2018-13-C04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 湖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项目 | 1 | 项 | 300万元 | 详见招标需求 | 服务期3年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注册: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 5、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5-11至2018-05-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3号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1 14:30:00
七. 投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分中心10楼(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6-01 14:30:00
九. 开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分中心10楼(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13505890861
传真:
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3号
2、采购人名称: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红翔
联系电话:15157969898
传真:
地址:东阳市湖溪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82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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