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路镇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2018-05-12 10:58:08.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曹路镇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路镇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510-22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Z0013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曹路镇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点 6、交付日期:1年 7、采购预算金额:25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5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11 16:00:00至2018-05-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上传资料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接受现场报名验证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2)现场报名验证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招标代理人将核验各潜在投标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通过现场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将确认其网上报名成功,并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01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投标单位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1198号地址: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邮编:201209邮编:201204联系人:秦老师联系人:陈浩电话:021-38983831电话:17821302490传真:021-38983831传真:64641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