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建设处大院场地公开招租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为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建设处大院场地公开招租项目(二次)。
2.2租赁期限:本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
2.3租赁地点:距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5km。
2.4招标范围: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所拥有的原建设处大院场地2处进行公开招租。
标段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占地面积(m2) | 房屋面积 (m2) | 原经营项目 | 目前状态 |
1 | 6.73 | 15000 | 2576.47 | 脚手架出租 | 原承租到期 |
2 | 1 | 4381 | 10 | 空心砖堆场 | 原承租到期 |
2.5经营范围及承租要求
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更改原房屋结构,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新建设施,不得存放危险品,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2.租金于每年租期开始1个月内趸交,出租方提供发票。
3.水、电、暖、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出租标的维护、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相关规定配齐消防设施。
5.租期截止,承租方原貌移交出租物,不可拆卸的固定设施如出租方同意则无偿所有。
2.6特殊声明
1.出租标的被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被依法征用、或被拆迁的,或出租标的中的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但承租方要求继续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按(距当年租期到期日/365*年租金)向承租方返还未使用的租金。
2.起租日期待原承租人搬离后开始,原承租人搬离预计在成交后30天完成。
3.合同阶段不得变更承租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2、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人应近三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方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本系统与现有其他相关系统无缝对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及资料:
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曦花语物业综合楼三楼报名。
报名时间:于2017年2月16日至 2017年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须持4.1规定资料报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5、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www.china.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联系人:刘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物业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刘向阳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0335-3692198 邮 编:066000
电子邮件:hongyuandai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