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农委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2-22 13:33:04|作者:清洁吧
一、通州区农委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项目概况:⑴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原区特殊教育学校内)。⑵项目规模:通州区农委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区域约7000平方米,总造价约10万元。⑶服务周期::2017年3月---2018年3月, 365日历天。 ⑷质量要求:项目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3)物业管理资质三级及以上;(4)物业管理经理具有相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5)拟任物业经理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任本项目负责人可不提供保险和劳动合同)。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详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公告。六、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17年 2 月22日至2017年3月7日。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3月7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招标人将于2017年 3月8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 9 时 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州区碧华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十、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十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元/投标单位,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委员会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6号联系人: 附件:招标文件物业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