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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第14标段招标公告(石材 外墙)

2017-02-23 15:07:32|作者:清洁吧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2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第14标段(监理) 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鼓发改基[20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鼓楼区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第14标段(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额为27335144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利达大厦公寓、利达大厦南侧楼裙房等。内容:空调柜、店招柜、外墙造型线条、铝合金窗的更换、铝单板、墙面、石材等的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路。

2.8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期为12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48.76万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近六个月,投标不存在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形。

3.1.8我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1.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2  232017 3   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 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柒佰元(¥97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3   21 945,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的身份证、总监的注册证书、购买标书收款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可以为同一人)。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泰路124号邮编:350001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1#4A,邮编:350002

电话: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702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