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17007-DL大理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
保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理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大理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理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玮元-A2017007-DL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 | 1 | 批 | 保安人员12人,保洁人员2人 |
3.1服务期限一年;
3.2项目采购预算:45.3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范围需包含保安、保洁服务;
4.3投标人应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 27日起至2017年3月 3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市下关北区广电路)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 2016年第四季度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为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3)2016年度近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社保登记证原件(社保证明材料中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须登记在册)(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拟派驻本项目保安人员的保安员证原件(6)《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须提供,备查,),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将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3月21日上午 9时 30 分,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8号开标厅;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8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证
本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北区广电路东段
联系人:杨先生、杜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