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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07 14:23:20|作者:清洁吧

受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6]030081-02

委托代理编号:HYMT2016-C106-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400000.00元(700000.00元/年*2年) 

 服务年限:两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职能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为叁级或以上的证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7日起至2017年03月14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到衡阳市铭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星欣花苑D栋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或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则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证明),同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上应体现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投标人应具有行政职能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为叁级或以上的证书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原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铭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星欣花苑D栋一楼)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2017年03月29日(星期三)09:30分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开标大厅进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