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荥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电G_FW_2017022100177
委托代理编号: HNCZYY2017-CG-01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2015年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
3、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公司近半年(2016年6月-12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
2、提供物业师证或项目经理人证,电工证,保安证证书及证件所属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169.7054万元。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1、采购数量 :1项
2、服务内容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为一年)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7 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 14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带原件留原件,其他带原件留复印件)到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4楼401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方法为2017年3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指定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7年3月28日15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开标现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需检验投标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请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保证金专户” 交纳。
3、缴纳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日之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异行转账请提前时间,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不明确的地方,可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果对招标公告不给予合理解答,可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书面反映情况。如果对投标文件解答不充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对书面答疑不满意的,可以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书投诉。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