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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3-09 17:01:10|作者:清洁吧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物业管理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2-148018-0002二、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0,000四、采购数量:1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物业管理,详见用户需求书六、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3 月09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14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3 月21 日14 时30分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3 月21 日14 时30 分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09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13 日 止。7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