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原建设宾馆(住建系统职工食堂)装修改造工程、原建设宾馆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及档案库房装修工程、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机房培训基地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2、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⑴工程名称:原建设宾馆(住建系统职工食堂)装修改造工程、原建设宾馆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及档案库房装修工程、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机房培训基地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⑵工程地点:淮安市北京路。⑶工程类型:装饰装修。⑷工期要求:70日历天。⑸工程招标控制价:311.78万元。⑹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⑺招标范围:原建设宾馆(住建系统职工食堂)装修改造工程、原建设宾馆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及档案库房装修工程、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机房培训基地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4、付款办法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原建设宾馆(住建系统职工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需扣除暂列金额),经甲方监理确认完成50%合格工程量付至合同价的 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审计完成后 1 月内付至审计价的 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原建设宾馆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及档案库房装修工程: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需扣除暂列金额),经甲方监理确认完成50%合格工程量付至合同价的 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审计完成后 1 月内付至审计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机房培训基地及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需扣除暂列金额),经甲方监理确认完成50%合格工程量付至合同价的 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审计完成后 1 月内付至审计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说明: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承包人应在付款日前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具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承包人开具发票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备注:竣工结算审计(含初审)核减额超出施工单位送审价的5%,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前,投标人须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后建设单位方组织工程验收。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⑷投标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⑸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⑹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⑻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②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③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6、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⑼市场准入:①企业具备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办理),②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⑽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⑾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承建过的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⑿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自行上传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8、招标文件获取:8.1获取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7日8.2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1、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2、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 ,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 )。9、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7日 。11、投标文件的递交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⑵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⑵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