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人民政府永商镇垃圾清运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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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scby-zc-2017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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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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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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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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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3-15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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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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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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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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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8、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检察机关的查询记录;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垃圾清运相关经营范围。 10.2现场踏勘 (1)踏勘方式:自行现场踏勘; (2)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参加投标准备、签署合同和进场有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让采购人为现场考察负任何责任。供应商的一切人员在进入工地时,须遵守采购人的所有规定和条例。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其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在现场踏勘中由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标书发售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现场报名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3-16 09:00到2017-03-2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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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 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获取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4-05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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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04-05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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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开标地点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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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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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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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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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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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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