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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17 14:41:02|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虹口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5)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14-048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7024

3、预算编号:10-17-170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5、交付地址:虹口区水电路120号

6、交付日期:至2017年年底

7、采购预算金额:301200(国库资金:3012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17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有效; 2.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有效; 3.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有效; 4.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有效;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有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有效; 7.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7-03-1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3,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室。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如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则只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需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0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0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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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